1月28日下午, 在安徽黄山市歙县璜田乡璜蔚村,乡民胡某峰 在上山祭祖时,形成严重损失。接警后,街口派出所民警当即赶往现场,通过与乡村干部、热心乡民近两小时的联合补救,山火被成功熄灭。现在,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人胡某峰因拒不履行紧迫状态下的决议、指令已被县局给予行政拘留处分。
事例二:1月28日下午15时,广东梅州市大埔县枫朗镇保安村乡民林某某到该村旱权戈山场拜祭时点着蜡烛,引起山火。经公安、应急、消防会同县镇村三级消防救援力气全力处置救援,山火于当晚20时许被熄灭,所幸未形成人员受伤或逝世及严重财产损失。案发后,大埔县公安局依法对该起山火案受案查询,并对林某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的处分决议。
事例三:1月30日,四川省阿坝茂县渭门镇核桃村乡民苟某、凤仪镇南庄村乡民胥某违规户外用火,在南庄坟山祭祀,烧香点蜡,焚烧取暖。南庄村乡民李某在上南庄梁子违规户外用火,祭祀期间烧香点蜡,生火取暖,点燃烟花爆竹。凤仪镇勒都村乡民曾某在村后违规户外用火,坟场烧香点蜡烧纸,在坟前烧火取暖,点燃烟花爆竹。以上4人违反阿坝州人民政府2024—2025年度森林防火指令以及茂县人民政府2024—2025年度森林防火指令。1月30日19时许,凤仪派出所依法对4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人,别离作出并履行行政拘留5日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