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规定和本资产评定估计报告载明的应用限制范围使用资产评定估计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定估计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定估计报告的,本资产评定估计机构及资产评定估计师不承担责任。
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做了查验。
受资产评定估计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最大限度地考虑资产评定估计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定估计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其持有的1套设备之经济行为,对拟处置的 1套设备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为 1套卧式径向锻造机(含设备相应的零配件),账面原值 6,048.00万元,账面净值 279.08万元,设备位于山西省太原市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截至评估基准日,委估设备可正常使用,不存在抵押、租赁等情况。
值 745.41万元,评估增值 466.33万元,增值率 167.10%。本次评估值为不含增值税市场价值。
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一年,即自 2023年 10月 31日至 2024年 10月 30日使用有效。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法规和资产评定估计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成本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其持有的 1套设备之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 2023年 10月 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定估计情况报告如下:
技术咨询服务;设备维修;非标准设备设计、制造、销售;进出口: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公司制作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纪要》,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其持有的 1套卧式径向锻造机,为此需进行资产评定估计,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为 1套卧式径向锻造机(含设备相应的零配件),锻造力 500T,账面原值6,048.00万元,账面净值279.08万元,设备存放于山西省太原市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截至评估基准日,委估设备处于闲置状态且尚未拆除,设备可正常使用,不存在抵押、租赁等情况。
依据、评估准则依据、资产权属依据,及评定估算时采用的取价依据和其他参考资料等,具体如下: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主席令 2008年第 5号); 6、《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 709号令,2019
7、《国有资产评定估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91号、国务院令第 732号修订);
9、《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 10、《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定估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
11、《企业国有资产评定估计项目备案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13〕64号);
13、《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年第 39号)。
4、《资产评定估计执业准则—资产评定估计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5、《资产评定估计执业准则—资产评定估计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6、《资产评定估计执业准则—资产评定估计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7、《资产评定估计执业准则—资产评定估计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8、《资产评定估计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11、《资产评定估计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12、《资产评定估计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和收益法三种方法。资产评定估计中的成本法,是指在被评估资产现时重置成本的基础上,扣减其各项损耗价值,从而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资产评定估计中的市场法,是指通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参照物作比较,以可比参照物的市场行情报价为基础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的总称。资产评定估计中的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重建或者重置成本作为确定资产价值的基础,扣除相关贬值,以此确定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的总称。由于委估设备截至评估基准日可以正常使用,符合采用成本法的适用条件,因此本次能够使用成本法。
货币计量,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因委估资产未来预期未来不能带来持续稳定的收益,预期获利年限也无法预测,不符合采用收益法的适用条件,因此本次评估没办法使用收益法。
定的特殊性,与被评估对象相似的资产没办法找到可比的交易案例,因此无法采用市场法。
重建或者重置成本作为确定资产价值的基础,扣除相关贬值,以此确定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
试费、运杂费、另外的费用和资金成本等部分所组成。本次评估目的为处置资产,是以异地持续使用为假设前提,转让方仅承担运杂费,不承担拆除费、安装费、基础费、另外的费用等费用。
同类型相近功能产品的市场售价,向同类设备的生产厂商、代理商及经销商询价,以市场价确定其购置价值。
估项目组人员对委估资产进行了仔细地了解,布置资产评定估计工作,协助公司进行委估资产申报工作,收集资产评定估计所需文件资料。
人就评估结果交换意见。在独立分析相关意见后,按评估机构内部资产评定估计报告审核制度和程序进行修正调整,最后出具正式资产评定估计报告。
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定估计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假设。持续使用假设是指评估时需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接着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相应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公司拟处置的 1套设备账面值 279.08万元,评估值 745.41万元,评估增值 466.33万元,增值率 167.10%。本次评估值为不含增值税市场价值。
出。本报告结论只有在本次评估的依据、假设前提、方法和程序不变的条件下成立。
产价值量做出专业判断,并不涉及到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对该项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做出任何判断。评估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委托人暨产权持有人提供的有关联的资料。因此,评估工作是以委托人暨产权持有人提供的有关资产所有权文件、证件及会计凭证,有关法律文件的线、本次评估范围采用的由产权持有人提供的数据及有关联的资料,委
到委估设备的主体构成部分和主要配件均未缺失,缺失的零配件对设备的价值造成的影响极小,因此本次未考虑缺失的少量零配件对评估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
发表专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途。同时,本次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确定的现行公允市价,没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格的影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评估假设等其它情况出现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评估机构不承担由于这些条件的变化而导致评估结果失效的相关法律责任。
规定和资产评定估计报告载明的应用限制范围使用资产评定估计报告的,资产评定估计机构及其资产评定估计师不承担责任。
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定估计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定估计报告的使用人。
法定评估业务的资产评定估计报告,须委托人按照法律和法规要求履行资产评定估计监督管理程序后使用。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一年,即自 2023年 10月 31日至 2024年 10月 30日使用有效。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暨产权持有人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加盖相应单位公章并签署日期。详细内容请见本说明最后部分《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定估计有关事项的说
为 1套卧式径向锻造机(含设备相应的零配件),账面原值 6,048.00万元,账面净值 279.08万元,设备存放于山西省太原市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截至评估基准日,委估设备处于闲置状态且尚未拆
清查、核实工作的基础上,对委托评估的设备做了复核。核实的范围为委托评估时所确定的评估目的所涉及的 1套设备。
核实小组,并进行现场的核查工作。根据资产清单,对做评估的1套设备做核实。
整理评估资料。评估人员开展前期布置工作,最重要的包含本次资产评定估计的计划安排、需委托人暨产权持有人提供的资料清单、企业资产核实工作的要求、评估明细表和资产调查表的填报说明等。在此基础上,填报“评估申报明细表”,收集并整理委估资产的产权权属资料。
据核实结果,由企业进一步补充、修改和完善资产评定估计申报明细表,使“表”、“实”相符。
再次,核实评估资料,尤其是资产权属资料。在核实“表”、“实”相符的基础上,对公司可以提供的产权资料做了核查。核查中,重点查验了产权权属资料中所载明的所有人以及另外的事项。本次评估中对实物资产,通过实地勘察事物的状况、存放环境,对实物资产的各方面因素进行判断。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为机器设备,账面原值为 60,480,000.00
放于山西省太原市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截至评估基准日,委估设备处于闲置状态且尚未拆除,设备可正常使用,不存在抵押、租赁等情况。
试费、运杂费、另外的费用和资金成本等部分所组成。本次评估目的为处置资产,是以异地持续使用为假设前提,转让方仅承担运杂费,不承担拆除费、安装费、基础费、另外的费用等费用。
同类型相近功能产品的市场售价,向同类设备的生产厂商、代理商及经销商询价,以市场价确定其购置价值。
为 17年,2017年产权持有人对设备做更新改造,改造后会计折旧年限更改为 8年。
(2)重置成本的确定 1)确定设备购置价 由于委估设备购置时间比较久,目前该设备已不再生产,本次参考 同类型相近功能产品的市场售价,向同类设备的生产厂商、代理商及 经销商询价,确定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设备含税购置价约为 61,600,000.00元,不含税购置价为 54,513,274.34元。 2)运杂费:参考《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 标》,确定该项设备运杂费率为 5%,则 含税运杂费=含税购置价×费率 =61,600,000.00×5% = 3,080,000.00元 运费进项税=含税运杂费/(1+9%)×9%
该套设备于 1989年 2月购置,启用日期为 1989年 2月,至评估基
准日已使用 34.75年,经查勘设备使用情况,同时了解使用情况,该套设备使用正常,有效期设备维护保养较好,确定尚可使用年数的限制为 5年,则:
公司拟处置的 1套设备账面值 279.08万元,评估值 745.41万元,评估增值 466.33万元,增值率 167.10%。本次评估值为不含增值税市场价值。
原因主要为账面净值为企业的原始购置价值按照预计的折旧年限计算后的净值,设备的实际可使用年数的限制大于会计折旧年限,因此造成净值增值。
术咨询服务;设备维修;非标准设备设计、制造、销售;进出口: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公司制作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其持有的 1套卧式径向锻造机,为此需进行资产评定估计,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为 1套卧式径向锻造机(含设备相应的零配件),锻造力 500T,账面原值 6,048.00万元,账面净值 279.08万元,设备存放于山西省太原市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截至评估基准日,委估设备处于闲置状态且尚未拆除,设备可正常使用,不存在抵押、租赁等情况。
元,账面净值 279.08万元,设备存放于山西省太原市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截至评估基准日,委估设备处于闲置状态且尚未拆除,设备可正常使用,不存在抵押、租赁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