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院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唐山市工人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实行人员使用控制数管理的高层次专业方面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临床专业条件的高层次工作人员。
本次公开选聘共选聘高层次专业方面技术人员1名。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市工人医院2024年公开选聘高层次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在“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唐山市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tssrskszx”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在选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面试通知、体检通知等),将由唐山市工人医院自行通知。
5.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11月18日至2006年11月17日期间出生。
报名人员学历底限(学位底限)或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详见《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24年11月18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1月18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在国外(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2024年11月18日前取得国外(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资格)须在2024年11月18日前取得。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4年11月18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选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和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本次选聘只采取面试方式来进行,总成绩=面试成绩。如某“选聘”岗位报考人数与选聘人数的比例不小于10:1,根据报名情况在面试前增加加试环节,并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网上报名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5日(截止时间为25日17:00)。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发送到拟报考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职位名称-联系方式。
选聘岗位不限开考比例。唐山市工人医院依照发布的《岗位信息表》对应聘人员材料来资格审核检查,资格审核检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以上相关材料原件均在选聘面试现场核实。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适岗性评价的方式来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赋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分。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时间拟定11月27日,由唐山市工人医院组织实施,其他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伍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职称级别较高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层次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按照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候选人,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唐山市工人医院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唐山市工人医院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唐山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不是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唐山市工人医院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方式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